薪資單裡的兩顆地雷:社保封頂算錯、預扣稅算漏,最後老闆埋單
薪資計算看起來只是「乘一個百分比」,但泰國社保有投保薪資上限、個人所得稅要跟著加薪重新試算——算錯不是員工吃虧,是老闆日後要補繳稅款和罰鍰。
羅勇府(ระยอง)一間做汽車零件包材的小工廠,老闆娘阿枝手下四十二名員工,薪資和社保申報全交給做了八年的行政小姐芬一手包辦。芬用的是前任留下來的一張 Excel,社保扣繳一律按「本月薪資 × 5%」算,從沒改過,也沒人問過為什麼。
去年十月,工廠替幾位資深操作員加薪,月薪從一萬三千漲到一萬八千泰銖。芬照舊拿加薪後的全額乘以 5%,那個月的社保費從六百五十跳到九百,員工在 Line 群組裡吵翻——因為根據泰國社保局規定,月薪超過一萬五千泰銖的部分本來就不必再扣社保。同一批人的個人所得稅預扣額,芬也是「上個月多少這個月就多少」,沒有因為加薪重新按累進稅率試算。到了年底員工自行申報所得稅時,好幾個人發現全年被扣的稅遠低於實際應繳額——而根據泰國稅法,雇主未依法足額預扣稅款,國稅局是直接向雇主追討短扣稅額與罰鍰,不是找員工要。
阿枝這才發現,薪資計算這一關會出事,不是誰態度不好,是芬壓根不知道社保有「封頂」、預扣稅要「跟著調整」——而且四十二個人的薪資,只有她一個人在算,也只有她一個人在看。
為什麼
薪資計算之所以是整條循環裡最容易「悄悄出錯」的一關,是因為它同時牽涉兩套各自獨立的規則:社保局(สำนักงานประกันสังคม)的投保薪資上下限與費率、國稅局(กรมสรรพากร)的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與各項扣除額。這兩套規則本身就可能隨政策調整,而多數中小企業把「計算」跟「覆核」壓在同一個人身上。COSO《內部控制—整合架構》(1992年發布、2013年修訂)談的「控制活動」與「職能分工」原則,講的正是這件事:凡是直接影響金錢進出的計算工作,執行的人跟覆核的人不能是同一人,否則不管是無心的失誤還是刻意的動手腳,都沒有人能攔下來。薪資計算尤其危險,因為金額看起來「差不多」——一個月差兩三百泰銖不會有人第一時間發現,等到年底個人所得稅結算,或社保局例行查核時才爆出來,老闆要面對的不只是補繳,還有滯納金與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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