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算法全解:工齡級距表與代通知金
泰國《勞動保護法》資遣費六級距表逐一拆解,加上代通知金與特殊資遣費(ค่าตกใจ)的差異,讓你算得出、也站得住腳。
某泰國中小企業(製造業,員工約60人)去年因訂單萎縮,決定資遣一名年資8年的產線班長。人資主管翻出合約算了半天,給了「3個月薪水」就請對方簽字離職。三個月後,這位員工向勞工保護福利廳(กรมสวัสดิการและคุ้มครองแรงงาน, DLPW)申訴,公司被要求補發差額,還多繳了一筆滯納利息。問題出在哪?人資主管憑印象算資遣費,卻沒對照法定的工齡級距表,也漏算了代通知金。
為什麼
資遣費(ค่าชดเชย)不是老闆的「良心價」,而是泰國《勞動保護法》(Labour Protection Act B.E. 2541,1998年公告,後續多次修正)第118條明訂的法定最低給付義務。凡是連續受僱滿120天以上的員工,只要是被無過失資遣(公司裁員、結束營業、職務取消等),就有權按年資領取對應天數的工資。算錯或少算,員工可以直接向DLPW申訴,公司除了要補足差額,還可能被裁罰滯納利息,甚至留下勞資爭議紀錄影響未來招募與商譽。對中小企業主而言,把這張級距表算清楚,是資遣流程裡風險最高、也最該先搞懂的一步。
怎麼做
1. 先對照工齡級距表
根據《勞動保護法》第118條(歷經2019年第7次修正後的現行架構),法定最低資遣費按連續服務年資分為六個級距:
| 連續服務年資 | 法定最低資遣費 |
|---|---|
| 滿120天以上,未滿1年 | 30天工資 |
| 滿1年,未滿3年 | 90天工資 |
| 滿3年,未滿6年 | 180天工資 |
| 滿6年,未滿10年 | 240天工資 |
| 滿10年,未滿20年 | 300天工資 |
| 滿20年以上 | 400天工資 |
這裡的「工資」原則上以最後月薪為基準,並包含約定固定發放的津貼(如職務津貼),不含加班費、季節性獎金等非固定給付。實務認定常有爭議,個案請務必請教當地會計師或律師確認計薪基礎,本文數字僅供架構理解,實際公告內容與細節請以泰國勞動部及DLPW現行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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