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 會計有幾種:財務、成本、管理、責任會計各自在管什麼 第 6/8 講 查看課程目錄

稅務會計:帳上賺錢,不等於稅上賺錢

28/08/2025 162
≈16:20
稅務會計:帳上賺錢,不等於稅上賺錢
圖/Photo by Kelly Sikkema on Unsplash

老闆看損益表這個月賺一百萬,會計卻說所得稅是照一百二十萬算的。這不是算錯,是會計利潤和課稅所得本來就在回答不同的問題。這一講用乘用車折舊、招待費、出差津貼三個泰國台商最常遇到的例子說明帳稅差異,並把最容易被誤解的一件事講破:稅務調節是攤在陽光下的合法調整,跟做兩套假帳完全是兩回事。

春武里府一家台資塑膠射出廠,去年十一月的月會上發生過一段很尷尬的對話。老闆看著損益表最下面那一行,這個月稅前淨利一百萬泰銖,他心裡已經按好計算機,覺得所得稅大概就是二十萬。結果會計小姐開口說:「老闆,這個月的所得稅是照一百二十萬去算的。」

老闆愣了三秒,問了一句幾乎每個台商老闆都問過的話:「我就賺一百萬,你哪裡多變出二十萬給我?」

他不是在懷疑會計做錯,他是真的不懂。而會計小姐當下的回答,是把事情弄得更糟的那種回答——她說:「因為稅上要另外算一本帳。」

「另外一本帳」這五個字,在中文裡是有殺傷力的。老闆聽到的當下,腦子裡浮出來的畫面是新聞裡那些做兩套帳被抓的公司。他沒有當場發作,但那個月他開始懷疑自己的會計在做什麼。

這一講就是要把這件事講乾淨:會計利潤和課稅所得經常不相等,這是全世界都一樣的正常現象,而處理它的方式是攤在陽光下的合法調整,跟做假帳完全是兩回事。而且這兩件事的差別不是程度上的差別,是性質上的差別——一個寫在報稅表上交給稅局看,一個是刑事案件。

先定位:稅務會計坐在哪一格

第一講我們用兩個軸把所有會計分成四格:對外還是對內、往回看還是往前看。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坐在同一格——對外、往回看。它們都在記錄已經發生的事,都是要交給公司以外的人看的。

差別在讀者。財務會計的讀者有一群:股東、銀行、往來廠商、稅局都可能拿去看。稅務會計的讀者只有一個,就是稅局(กรมสรรพากร)。

讀者只有一個,這件事聽起來像是變簡單了,其實是變麻煩了。因為當一份報表只服務一個讀者,它就會完全照那個讀者的規則來寫——而稅局的規則,跟一般會計準則的規則,本來就不是同一套。

為什麼兩個數字會不一樣

先講一件很多老闆沒想過的事:會計準則和稅法,是兩群人為了兩個不同的目的訂出來的。

會計準則要回答的問題是:「這家公司這一年真實的經營成果是什麼?」它服務的是想了解這家公司的人——股東要判斷值不值得繼續投資,銀行要判斷敢不敢放款。所以會計準則傾向如實反映,該認的費用就認,該提的折舊就提。

稅法要回答的問題完全不同:「這家公司這一年應該繳多少稅才算公平?」它服務的是課稅公平和防止避稅。所以稅法會對某些費用設限——不是因為那些費用是假的,而是因為那些費用容易被拿來當節稅工具,或者本身就帶有老闆個人享受的成分。

兩個目的不同,兩套規則自然就不會完全一致。會計利潤和課稅所得不相等,不是誰算錯了,是這兩個數字從一開始就在回答不同的問題。

台商老闆特別容易在這裡卡住,是因為在台灣的中小企業經驗裡,很多人習慣把「帳上的利潤」和「要繳稅的利潤」當成同一個數字。等到公司規模大一點、費用結構複雜一點,這兩個數字就會開始分家,而分家的當下往往沒有人事先提醒。

三個例子:看得見的差異長什麼樣子

接下來三個例子,是泰國台商實務上最常遇到的帳稅差異。這一講只用它們說明「為什麼會有兩套數字」這個觀念,不展開計算細節——細節在《能扣不能扣:泰國稅務扣抵實戰課》那門課裡有完整的一講一講講。

項目帳上(會計準則)稅上(稅法認定)
乘用車折舊可能照實際成本提折舊只認 100 萬泰銖以內
招待費全額是費用只認 0.3%(營收或實收資本孰高),且上限 1,000 萬泰銖
定額出差津貼是公司的費用對員工是應稅所得

第一個,乘用車折舊。你買了一台三百萬泰銖的乘用車,會計上這是公司資產,照實際成本逐年提折舊,這是如實反映。但稅法只認一百萬泰銖以內的部分——超過的那兩百萬,帳上提的折舊在稅上不算數。

為什麼稅法要這樣設限?因為高價乘用車這種東西,公司用途和老闆個人享受之間的界線很模糊。稅法不想個案認定誰的車比較公務,就直接畫一條線。

第二個,招待費。你請客戶吃飯、送禮、招待參訪,這些帳上都是實實在在的費用。但稅上只認營收或實收資本孰高者的百分之零點三,而且總額不能超過一千萬泰銖。

這條的邏輯也很直白:招待費是最容易被拿來塞私人消費的科目,所以稅法給了一個跟公司規模掛鉤的天花板。公司越大額度越高,但無論多大都不會沒有上限。

第三個,定額出差津貼。這一個最容易讓台商吃虧,因為它的差異不在公司這一邊,在員工那一邊。

你每天發固定金額的出差津貼,不用附收據,這在公司帳上是費用沒問題。但在稅法眼裡,員工拿到的這筆不需要核銷的固定金額,性質上就是薪水的一部分——所以它是員工的應稅所得,要併進去課個人所得稅。

很多老闆是在員工年度報稅時才發現這件事,然後員工來問「為什麼我的所得比我的薪水多」,場面會很難看。這一項在台灣和中國的實務認知差很多,是台商最常踩的坑之一。

先完成入門必修

先讀完 7 門入門必修課程打好底子(目前 0/7),即可解鎖全部管理者課程。

去讀入門必修
問 AI:這篇文章怎麼用在我的管理上?
內容由 AI 根據本文輔助生成,僅供參考,請自行判斷準確性。

大家怎麼說 · 3 則留言

雅
雅慧
招待費那個 0.3% 上限終於有人講明白。一直想把這塊補起來,怕以後漏洞被挑。
31/08/2026 13:47
欣
欣怡
去年就卡在出差津貼那個坑,員工被國稅局通知後來問我為什麼工資單莫名多一筆,我當時超懵。幸好會計有耐心講清楚,不然員工會更不安。
12/02/2026 09:08
昱
昱翔
我們也踩過這個雷😂
03/06/2026 05:37
下一講・會計有幾種:財務、成本、管理、責任會計各自在管什麼 你公司那幾個會計到底在做什麼:管會、營會、普會/帳會

相關文章

我們使用必要 Cookie 維持登入與語言設定,並記錄使用行為以改善服務。你可以只保留必要項目。 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