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 合約與法律風險:簽字之前這一課 第 6/8 講 查看課程目錄

違約了怎麼辦:催告、扣款與解約

21/04/2025 285
≈5:57
違約了怎麼辦:催告、扣款與解約
圖/Photo by Nellie Adamyan on Unsplash

廠商拖期、供應商掉貨,身為在泰國的管理者,催告怎麼發才有效?違約金能不能直接扣?解約前要注意什麼?本講用一則情境案例拆解泰國違約處理的實務步驟。

某泰國中小企業(製造業,曼谷東區)向本地一家模具供應商下單,合約載明交期為45天,並約定逾期每日扣違約金合約金額的0.5%。第50天模具仍未交貨,廠務經理心急,直接發LINE訊息說「你們違約了,我們要扣錢、要解約」,供應商已讀不回。三週後雙方鬧上小額法庭,供應商反咬:「你們從未正式催告過,也沒給我們補救機會。」法官詢問是否有任何書面通知紀錄,管理者答不出來——只有LINE對話截圖,對方甚至可以說截圖已被刪除比對不了。這場官司,管理者原本理直氣壯,卻因為程序沒做對,陷入被動。

為什麼

違約在管理現場很常見,但多數管理者卡在「情緒先行、程序後補」——先在群組裡罵人、先扣款,才想到要不要留證據。泰國的民商法體系(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雖然條文架構跟台灣民法相近,但實務操作細節不同:泰國沒有台灣中華郵政那種「存證信函」正式服務,程序、時效與法院對違約金的態度也各有地方特色。管理者若照搬台灣的直覺流程,常在關鍵時刻(要打官司、要仲裁)才發現手上沒有站得住腳的證據鏈。

怎麼做

1. 催告要「留痕」,不是「留氣」

發現違約,第一步不是罵人,是留下「已通知對方、給了合理補救期限」的證據。泰國實務上常見做法是用附回執的泰國郵政掛號信(ไปรษณีย์ลงทะเบียนตอบรับ)或委由律師發函,內容載明:違約事實、要求的補救措施、給予的合理期限、逾期後果。LINE、Email可以作為輔助紀錄,但正式催告建議走有簽收憑證的管道,才能證明「對方已收到、且知道期限」。

先完成入門必修

先讀完 7 門入門必修課程打好底子(目前 0/7),即可解鎖全部管理者課程。

去讀入門必修
問 AI:這篇文章怎麼用在我的管理上?
內容由 AI 根據本文輔助生成,僅供參考,請自行判斷準確性。
下一講・合約與法律風險:簽字之前這一課 外國人做生意的特殊限制:外商經營法、名義股東與土地持有

相關文章

我們使用必要 Cookie 維持登入與語言設定,並記錄使用行為以改善服務。你可以只保留必要項目。 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