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借人头的时代结束了:外国人在泰国开公司、买土地的合法之路 第 7/8 讲 查看课程目录

老台商篇(三):名义人过世、离婚、翻脸怎么办

01/10/2026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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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台商篇(三):名义人过世、离婚、翻脸怎么办
图/Photo by Sollange Brenis on Unsplash

名义人过世、离婚、关系破裂或自己负债,登记在他名下的股份与土地会发生什么事?外籍出资人能否追回高度不确定,主张的过程还可能让违法事实曝光。这一讲说明四种「人」的风险、泰籍配偶购地切结的意义,以及为什么要趁大家都还坐得下来时转正。

以下是一则虚构的情境,不指任何真实个案。但很多在泰国待了二十年以上的台商,读到这里,大概会沉默一下。

吕董今年六十六岁,在大城府经营一间金属加工厂。当年公司成立时,他的业务落在外国人经商法的限制范围内,于是请跟着他打拚的泰籍厂长素帕(สุพัฒน์)挂名持有多数股份。钱是吕董出的,工厂也是吕董在经营。二十多年来,两家人像亲戚一样:过年一起吃饭,素帕的孩子念大学,吕董还帮忙出过学费。没有人想过,这个安排有一天会出问题。

去年,素帕因病过世。丧礼过后,素帕的太太和两个儿子来找吕董。他们非常客气,也非常困惑:「爸爸名下有这间公司的股份,这算是遗产,我们该怎么处理?」他们不知道,也没有人告诉过他们,这些股份背后,还有一个二十年前口头说好的约定。

吕董这时才发现,他手上有的,只是几份私人文件,和二十年的信任。而信任,刚好是最没办法继承的东西。

这一讲在谈什么

本讲依 2026-10 现行规定撰写。前几讲谈的是法律怎么看人头、稽查人员会看什么、转正有哪些路。这一讲谈的是另一件事:「人」会变。名义人会老、会病、会离婚、会和你翻脸、会欠债。

本讲不教任何规避的方法,也不针对个案给建议。我们只想诚实地说明,这些风险长什么样子,以及为什么处理的最好时机,就是现在。

一、问题的根源:登记在谁名下,法律上就先当成是谁的

股东名册、土地所有权状上写的名字,是最直接的证据。名义人的名字写在上面,对外、对债权人、对他的继承人和配偶来说,这些财产就先是他的。你和他之间私下的约定、你当年出的钱、你实际在经营,这些是「另一层」的事实,需要被证明,也需要被承认。

麻烦的是,外籍出资人要主张「这其实是我的」,等于要向法院或主管机关说明:这个安排当初是怎么来的。而这个安排本身,正是外国人经商法与土地法想要禁止的事。所以,外籍出资人的权利主张,是创建在一个本身违法的安排上。

私下签的文件,例如备忘录、借据、授权书,在这种情况下能发挥多大作用,同样高度不确定;而且这些文件本身,往往就是这个安排存在的证据。所以「手上有文件」,并不等于「权利有保障」。

二、四种「人」的风险情境

下表整理四种常见的情境。请注意,这里描述的是风险的样貌,不是结果的预测;每一个个案的实际发展,都要由律师依事实判断。

情境可能发生什么事为什么棘手
名义人过世名下的股份或土地成为遗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人未必知道当年的约定,也未必认同
名义人离婚名下的财产可能被列入夫妻财产分配的范围对方与对方的律师看到的是登记数据,你不是这场离婚的当事人
关系破裂或员工离职名义人不愿再配合签名、开会、办手续许多手续需要他本人出面,你没有办法强迫他
名义人自己负债名下的财产可能成为债权人追偿的对象债权人看的是登记,不看你们的私下约定

名义人过世

泰国人过世后,名下财产依法由继承人继承。如果股份或土地登记在他名下,继承人在法律上看到的,就是「父亲留下来的财产」。如果他们不知情,你要面对的第一件事,是向他们说明;而说明本身,就是在陈述当年的安排。如果他们知情,却不认同,那就是一场双方都很难受的对话。

还有另一种可能:继承人根本不认识你,也没有感情,只是想把遗产处理掉。这时候,二十年的交情,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陌生人说的故事。

名义人离婚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可能被纳入分配的讨论。名义人名下有一间公司的多数股份,或一块土地,在离婚进程里很容易被看见。届时被问到的问题会是:这些是谁出的钱?于是整个安排,会在一个你完全无法掌控的场合被摊开。

翻脸或离职

就算关系再好,名义人要做的每一件事,签股东会纪录、办变更登记、签银行文件,都需要他本人。一旦关系破裂,他可以选择不签。员工离职后尤其容易发生:当年的信任是创建在雇佣关系上,关系结束,信任也跟着结束。

也有些人不是不愿意,而是害怕。因为他们同样知道,自己面临的是什么。

名义人自己负债

名义人可能经商失败、替别人作保,或有其他债务。债权人追偿时,看的是登记在他名下有哪些财产。你的公司股份、你的土地,可能因此被牵连进去。这是你无法预防,也无法事先知道的风险。

三、「能追回吗?」诚实的答案是:高度不确定

这是每一位老板最想问的问题。我们必须诚实地说:目前查无明确的判例,可以告诉我们,在名义人过世、离婚或翻脸之后,外籍出资人能追回,或者追不回。所以这一讲不会告诉你「可以」,也不会告诉你「不行」。

可以确定的只有两件事。第一,外籍出资人的权利主张,创建在一个本身违法的安排上,能否追回,高度不确定。第二,主张的过程本身,可能让违法的事实曝光:你要说明资金从哪里来,要说明当年的安排,要提出文件,这些动作,都会把整个结构摊在法院或主管机关面前。

另外,也不要以为经营很久、时间过了就安全。人头持股是一个持续中的状态,不是一次性的行为。时效的问题非常专业,请直接请教泰国执业律师,本课程不下任何判断。

还有一点常被忽略:名义人那一方,其实也很为难。他们不一定想翻脸,只是被继承、离婚或债务,推到了一个不得不做选择的位置。把这件事看成「对方变心了」,容易让双方一开始就谈歪方向。

这正是为什么最好在名义人还在、关系还好的时候处理。那时候,你们还可以坐下来谈,选项还在你们手上;等到出了事,选项往往是别人替你决定。

四、泰籍配偶买地:那张保证书的意义

另一种常见的情况,是外籍人士与泰籍配偶一起购置土地,登记在泰籍配偶名下。依 2026 年的报导,土地厅会要求泰籍配偶与外籍配偶当面签署一份声明,表示这笔购地资金是泰籍配偶的个人财产(สินส่วนตัว,意思是个人专属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份保证书的法律意义,用白话说就是:签了,等于双方共同确认,这笔钱不是外籍方的钱。日后如果外籍方想说「其实那是我出的」,就必须面对自己签过的这份文件。

本课程不就个别情况给操作建议。我们只想提醒:签署之前,请先了解这份文件的意思,也请让泰国执业律师看过。它不是一张走过场的纸。

五、接班:二代接手之前,一定要先处理

很多老台商心里想的是:公司传给孩子就好了。但如果多数股份登记在别人名下,传给孩子的就不是「公司」,而是一个还没解开的结。二代接班之前,名义人的安排必须先处理,否则你传下去的不是资产,而是风险。

这个题目在站上已经有完整的讨论。代持如何影响接班与公平,请看〈股权不是红包:先解决代持,才有资格谈公平交棒〉。如果你想把股权条款写进家族宪法,请看〈股权条款(泰国篇):49% 限制、优先股与人头红线〉。资产挂名的税务面,请看〈资产持有:房、车、地挂谁名下〉,这一讲不重讲税。

六、别忘了那个曾经帮你的人

名义人不是工具,是活生生的人。很多是跟了你十几二十年的员工、配偶、朋友或老同事,当年出于信任和人情,帮了你一个忙。

依外国人经商法第 37 条,泰籍名义人与外籍实际出资人同罚:最高三年徒刑,及/或罚金十万至一百万泰铢;法院可命令终止持股或合伙,不遵守者每日加罚一万至五万泰铢。土地法第 113 条也规定,泰国人或法人为外国人取得土地,同样受罚:最高两年徒刑,及/或罚金最高两万泰铢。

所以转正,不只是在保护你自己,也是在保护当年基于信任帮你的人。如果他们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离开了,留下来的家人要面对的,是他们从没想过的问题。

对这些泰籍的朋友和员工,你们可能已经很多年没有谈过这件事了。选一个适合的时机,用尊重的方式开口,本身就是对他们的一份感谢。

七、趁大家都还坐得下来

这件事最大的敌人,是「等一下再说」。名义人还在、关系还好、家人还没被卷进来的时候,所有的选项都还在桌上。等到有人过世、离婚、翻脸、被追债,坐下来谈就不再是你能决定的事。

还有一点要特别提醒:从 2026 年 8 月 1 日起,有外资参与的公司,设立后的股东与董事变更,本身就会触发审查。所以请不要自己先跑去改股东名册。先找泰国执业律师,把顺序排好,再行动。转正有哪些路、为什么顺序比方法重要,上一讲已经谈过。

回到吕董的故事。他后来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去翻文件,而是请泰国的律师,从头到尾听他把整件事说完,再一起想顺序。他说,如果能重来,他会在素帕还健康的时候,就做这件事。

趁大家都还坐得下来,把这件事谈开。对你,对名义人,对你们的家人,都是最好的时机。

延伸阅读

本文为一般性法规说明,依 2026-10 现行规定撰写,不构成法律意见;文中情境为虚构。具体情况请咨询泰国执业律师。

问 AI:这篇文章怎么用在我的管理上?
内容由 AI 根据本文辅助生成,仅供参考,请自行判断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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